2013/5/11 11:35:00
一、报名条件
(一)自然条件
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海南省常住户籍。
(二)身体条件
1.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
2.体重:在50公斤以上。
3.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
4.血压:收缩压在100-138mmHg之间,舒张压在60-88mmHg之间。
5.色觉:无色盲、色弱。
6.无文身、刺字。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
3.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具有我省普通中学学籍,参加我省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投档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文史或理工类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二、生源范围
全省各市县普通中学应届考生。
三、招生计划
2013年空军招飞在我省的计划初定为12人(准确的计划数以相关文件下发为准)。
四、招生程序及办法
空军招飞工作分初选、复选和定选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初选
从2012年9月份开始至2013年1月份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发动、报名推荐、初选检测、复选推荐。
1.宣传发动。在2012年9月底前,由广州选拔中心分赴海口、三亚、儋州、文昌、琼海、东方、万宁、澄迈和临高9个市县的部分示范性高中宣传招飞政策规定,发动综合素质好的考生报名。
2.报名推荐。报名推荐工作于9月27日前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1)考生填表。愿意报名参加空军招飞的考生,在考试局网站下载《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也可到本人就读学校的教务处领取。考生按照填写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班主任推荐。班主任在认真评估考生文化成绩潜力的基础上,按照预估高考成绩达到或接近本省一本线的要求,进行签名推荐(高考结束后,推荐预估高考成绩准确率高且人数多的班主任,空军选拔中心将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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