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的通知

2011/4/2 12:41:00

院属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10]343号文件精神,为帮助我院2011届毕业生继续提升学历,同时提高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我院今年已与湖南文理学院正式签订了“专升本”联合办学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升本”学习形式说明:“专升本”是指经省教育厅同意从普通高校的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普通本科相关专业三年级学习,在普通本科院校修满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需修满三年),成绩合格后毕业,可获得全日制本科文凭及学位的学习形式。

二、我院今年毕业生与湖南文理学院“专升本”的专业对口汇总表

三、推选报考的范围

报考的范围只限我院2011届三年高职的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至2011年3月底以前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以上两个条件需同时具备才能报考。

(三)、应征入伍的在校专科生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退役后办理了复学手续并完成了专科阶段学习,取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入学。

五、报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我院2011届毕业生请于2011年3月30日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就业科报名,报名时请提交自己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原件),并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专升本”志愿表(见附件一),招生就业处公布报考学生名单7天,无异议后上报给本科院校。

(二)、本科院校将于4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高教处将在4月30日前完成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名单反馈给本科院校。

(三)、本科院校于5月20日前组织选拔考试,具体时间再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一般为两门相关专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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