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9 9:54:00
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885
3.主管单位:河北省文化厅
4.学院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专科艺术职业学院
5.学院地址:主校区位于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西校区位于石家庄市红旗大街597号
6.系别设置:音乐、舞蹈、戏剧、综合艺术、美术、文化管理、传媒七个专业系
7.学院历史:学院前身是1955年建立的河北省艺术学校,是省内唯一一所以培养表演艺术人才为主的专业艺术院校,是河北省表演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和河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基地。办学五十多年,培养出了李胜素等15名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中央电视台“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美声唱法金奖梁召金、雕刻家王少军等众多艺术人才,在校生连续多年参加央视春晚,被誉为“河北艺术人才的摇篮”。 2010年学院获中央财政的支持,建成了融艺术教育、艺术创作、艺术交流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为一体的全国艺术院校和文化产业领域中一流的舞蹈表演专业实训基地,这也是河北省首个开放式国家级舞蹈表演专业实训基地。
二、招生专业:
8.招生人数:经主管部门批准,2011年学院招生事业计划700名
9.专业学制:全日制三年
10.招生专业:
艺术联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含声乐、西洋管弦打击乐、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群众文化艺术方向)、表演艺术、计算机音乐制作、作曲技术、钢琴调律、钢琴伴奏等;
艺术联考舞蹈类----舞蹈表演(含健身舞蹈、国际标准舞表演、群众文化艺术方向)、舞蹈编导、表演艺术等;
艺术联考美术类----电脑艺术设计(网页设计)、美术(绘画、舞台美术)、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等;
校考艺术类----参加河北师范大学校考:主持与播音、编导类(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广告);参加河北科技大学校考:模特与礼仪;
文史类----文化事业管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文化经纪人、演出运营方向)、文化创意与策划、公共关系。
11.毕业证书: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颁发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三、录取规则:
12.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参加河北省相关专业联合测试。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报考主持与播音、编导类专业,需参加学院与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学院自行划定的专科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报考模特与礼仪专业需参加学院与河北科技大学联合组织的专业校考,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学院自行划定的专科控制分数线或专业合格,参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5.文史类参照考生所报的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公共关系专业只招女生,身高要求在163cm(含)以上;
16.北京地区报考学院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院在北京组织的校考,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参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在其他省份招生的录取规则参照上述相关专业的录取规则。对于符合国家、河北省及其他招生省份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则的或对录取规则有明确要求的,执行相关省份政策。
四、收费及其他:
17.音乐类、舞蹈类及模特与礼仪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美术类学费为6000元/年,播音、编导类学费为7000元/年,文史类学费为5000元/年,所有专业住宿费均为500元/年;
18.2011年美术系新生在西校区学习,其余专业学生在青园街校区学习;
19.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实施英语教学。
20.2011年学院在北京、河北、山西、河南招生。
主校区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邮编:050011
西校区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597号,邮编:050091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 0311-86663618 0311-88891122
邮 箱:86665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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