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参考其语文分数、理科考生参考其数学分数)。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6、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老生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