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在外地参加过自学考试的考生来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时,由于不熟悉相关政策,无法正常办理手续。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老师介绍,在办理转入手续前,考生要先了解相关政策。
对于想要转入北京的考生而言,要先对照转出地与北京的考试计划。只有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同、要求相同的课程在北京才有效,反之无效。在确认自己符合转入条件后,考生先要到当地办理转出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后,考籍档案由当地自考办以机要文件的形式邮寄至北京,考生不能自行携带。
确认档案到京后,考生要持北京自考准考证、外省成绩单及介绍信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办理转入手续。以往有考生拿着外地的准考证就来办理转入手续,还有些考生由于急于转入北京,在注册完4月的自考后,就持准考证号前来办理转入手续,这些做法都不符合规定。市自考办有关老师提醒,4月自考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4月1日,考生要在领取准考证后,再来考试院办理转入手续。
除准考证外,转入介绍信、成绩单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这两份材料要求考生在原参加考试的省份提前开好,如忘记开具,要回当地主管部门补领。有的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时,成绩单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北京自考准考证上的不符。如有此类情况,考生要提前在当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需有本人照片,并注明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如果考生成绩单上的名字错误,要由成绩所在省自考办在成绩单上加以改正,并加盖公章。更改的姓名必须与转入档案上的姓名一致,这涉及将来毕业证和学位证上的姓名。
在了解办理转入的材料和流程后,考生还要了解两项关于转入的政策。一是办理转入后,专科段的考生至少要在北京取得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本科段考生需要取得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这样才能最终在北京办理毕业手续。二是切忌交叉考试。以往有部分已在北京注册并参加考试的考生,又在以前参加考试的省份注册报考了同一个专业(同是专科段或本科段),打算最后再把外地所取得的成绩转入北京,办理毕业手续。这样的交叉考试按规定是不允许的。如果考生在北京参加某专业的专科段考试,又在外地参加本科段考试,办理专科毕业后,将外地未考完的本科课程转入到北京继续考完,这样是可以在北京办理本科段毕业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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