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我省共有518人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其中343人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将考生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3年6月17日至28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领取地点
海南考试服务中心。详细地址:海口市兴丹路20号海南省考试局宿舍楼101室;联系电话:65854237。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到现场领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2.如果本人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领取,可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面试的准考证号码、详细通信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传真至65854237申请邮寄。
3.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领取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发传真申请邮寄者,按自行放弃处理。
海南省考试局
20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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