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中获悉,2013年海南中考加分政策如下:
优惠照顾政策
符合以下各类条件的考生,在普通高中、高职高专学校录取时,给予在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上相应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加分名单将予公示):
(一)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
(二)以下五类情况中的任何一小项者,加5分。
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
2.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3人以下(含3人)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上两场以上)的考生;
4.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
5.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
6.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14招生网 - 招生网,2021年高考, 报考指南,培训机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00586]